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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出處:克服閱讀/學習陌生感的好方法
文/zen
文章的構成
一篇文章的組成,是由字組織成詞,再由詞接連成句子,句子推演出段落,最後段落再構成文章。如果是書,可以看作是長篇文章,章節可以視為長段落,道理都相同。
閱讀文章,沒有一步登天的捷徑。即便一目十行、百行,也都必須從字著手。字,就是了解文章、判讀文章的核心元素。
那麼,字是由什麼組成?中文字是象形字,西洋字為拼音文字。看起來天差地別,但使用者卻都能夠用的如雲流水。原因無他,習慣了。
文字的使用,正是在於習慣。約定俗成,便是文字之流傳通用的關鍵。西方社會在印刷術發明廣傳以前,文字的拼音隨各地方發音不同的關係,並沒有固定的寫法。因此,一各字有許多種的拼法,也沒有固定的拼法。加上手抄的自行修定和改動,文字的功能比起口語來得低。直到印刷術之後,字詞的拼法才逐漸確定也確定了各民族語言的成立
反觀中國,自秦始皇書同文之後兩千多年,直到中國人民共合國頒布簡體字為止,文字的書寫與使用都是固定的。
文字的固定有個相當大的好處,那就是人們能夠透過文字判讀出字本身的意思。認識的字彙越多者,就越能夠判讀出文章內的豐富意涵和巧妙。
說一篇文章的閱讀關鍵在字詞的了解與否,只要舉個簡單的例子就可以說明了。當我們一開始學習英文德文法文等拼音文字時,由於所認識的字彙和片語並不多,因此在閱讀文章時,總是有種窒礙難行的感覺。要是文章的核心關鍵字剛好是我們不認識的新字彙,那麼就更增加閱讀上的障礙了。
雖然可以透過上下文或其他文字的意思,猜測文章的主旨和大意。但是可能猜錯不說,就連猜本身,也得認識夠多的字彙和片語才行。於是單字片語的背誦,成為學習外語成敗的關鍵。
同樣的,若我們把學習每一個新的領域和科學,都當作學習一門新的外語來看待,那麼了解背誦該學科的字彙片語,就顯得非常重要了。那麼,什麼是學科的字彙?簡單來說就是學科本身的概念,片語則可以等同為學說或理論。舉例來說,當我們沒有念過任何社會學的文章,第一次接觸時,會對書中出現的「角色」、「性別」、「社會階層」、「慣習」、「場域」、「社會資本」等社會學概念感到似懂非懂(那是因為社會科學的概念多半借用生活世界常用的文字,或者因為這些概念的成功發展,被融入生活用語,然而學術用法卻未必與生活用法相通),對於「結構功能論」、「社會現象學」、「知識社會學」、「交換論」、「理性選擇」等學說感到不知所以。進而認為社會學枯燥、乏味、無聊、難懂,便丟下書,跑去看電視或打電動了。
若是教授文章的老師或學長,因為自己已經太過習慣這些學術字彙和用語,用的理所當然,而無法對初步接觸的讀者或學生耐心提醒和教導的話,就更容易讓學生感到無聊,而放棄學習了。
不只社會學如此,其他像政治學經濟學法律等學科均是如此。法律更是一門充滿學科專門字詞和用法的學問,但因為念法律的出路看似比較光明,因此許多學生願意咬牙忍耐。至於社會學這等看似無用之用的基礎學科,許多學生就樂的把書丟在一旁,找更有趣的事情做了。
是社會學無聊嗎?並不是!是學生太笨,不受教,程度太差嗎?也不盡然!而是在進入學科之前,對於學科本身的基本組成元素,並沒有打好基本工的關係。
學好一門新的學科,就像學好一門新的外語一樣。首先必須搞懂諸多新的字彙,甚至必須要背誦或者勤察字典。因此,大一新生如何學好自己的學科,便是要找一本學科專門字典。
我記得大一時,還沒有什麼好的社會學字典。同學們和我一樣,讀社會學課本,查的都是一般的英文字典(也是因為用英文教科書的關係),查到的都是字詞的一般意思,對於理解文章,並沒有太大的作用,就這樣糊裡糊塗的念了下來。
我還記得大一的時候,老師要我們查「現象學」這個字。我翻遍手上的中英文字典,都查不出現象學。現在自然沒那麼蠢了,知道可以查哲學字典,或者找相關專書。可是當年小大一,初接觸社會學,根本不知道去哪裡找輔助工具。學校老師也沒說。背了十二年書的填鴨學生如我,自然如此。
所以說,對於一門新學科,之所以無法產生興趣或者讀了感到無聊,有很大的一部分是不知道書裡面的學術觀念講的是什麼。而教書的老師都是博士,對這些學科概念和理論早已爛熟。於是,一個是完全不懂,一個是懂過了頭,沒辦法理解完全不懂是什麼意思的情況下,許許多多學生,在大一社會學入門課程,就已經打壞了胃口。
更別說其他學科選修社會學的同學,對於那些課程學生們更顯得一點興趣都沒有。老師也認為學生沒興趣學而馬虎隨便教教,結果是浪費了社會學這麼好的學問。
社會學的好或壞,在此就不多討論了。總之,花了這麼多的篇幅,想說明的是,無論要學好一門語言或學科,背生字記片語打基本工都是不可或缺,而有好的環境和輔助工具,甚至好老師,當然可以讓學習更輕鬆有趣。
例如,把你丟到美國半年一年,英文對話自然沒問題。因此,把你丟到一個充滿學科氛圍,講話用語都得用社會學概念的世界裡,自然久而久之你也會懂社會學。
問題是,社會學並不是一種生活語言,至少沒有一個生活世界的人,滿口社會學。除了社會學界或社會系。然而,社會系大一新生,自然是沒有這個底子。而前幾屆的學長,可能也早在惡性循環下,只剩下少數人對於社會學有興趣而懂得社會學語言。
這時候,如果想要建立起一個使用社會學語言的環境,讀書會或者小組學習是不錯的輔助。不過,最為根本的是,要讓自己盡可能的學會理解社會學語言中的基本構成元素~概念、學說、理論。不只學社會學如此,學其他學科乃至語言都是如此。
語言的易學難精,就在字這一個層次上。就像學英文好了,只要懂得兩三千個常用單字,簡單的英語閱讀或對話,其實應該就沒有問題了。然而許多非英語國家的學生,可能單字都背了一兩萬個,卻還是講不出來。除了沒有練習的環境外,最重要的原因就在於搞不懂英文本身的結構和邏輯。
這些結構和邏輯,被人為的以歸納法規納成文法,文法裡有各種教導你學習了解詞性片語成語時態規則的用法和使用時機。這些東西放在學科來說,就好像是一個個的概念學說理論和公式。
在這些公式和規則的交互作用下,原本對我門來說已經很陌生的單字,於是更雪上加霜,難上加難。再加上語言本身的歧異性豐富性指涉性代換性等等,許多人就被擋在一篇篇看似複雜難解的文章之外了。
然而,沒有閱讀文章,不去了解字詞概念,就更學不好語言或學科。於是久而久之,就漸行漸遠了。
再回頭來說字詞難學,其根本就在於字本身的意義太多。像中文裡面一個字,有多種讀法是為破音字。一個字更有多種意思,放在不同的上下文裡有不懂的解法。更別說近年來因為網路興起的各種新興演化用法。
為什麼大多數時候,我們都了解該怎麼解/用/讀文章裡面那些充滿歧異性和豐富指涉性的字詞,原因無他,習慣而已。
學科並不語言難,中文更難。因此能學得懂中文,自然可以學得懂任何學問或語言。但看方法對錯與否而已。
這說的幾乎是學語言的老生常談了。然而,若把這個老生常談放到閱讀或學習新學科新事物來看,其道理卻是通用的。只是多數的大學教授,並不能體會如此簡單的道理。對於大一新生的教學,賦予要不是太多太難,便是太過沒有效率的教學方法。弄得學生沒有興趣學習。
閱讀也是如此。書有難有易,哲學專門書與漫畫書都是書,但內容難易與豐富性有趣性可能天差地別。讓一個剛上大學,讀慣八股制式教科書,課外書只有漫畫電動與電視網路的大一新生,突然之間得承受一整個新學科。
許多人多半拿出實用主義的態度,再加上先入為主的學科刻板印象偏見傳統等觀點,對自己所念的學科秤了秤斤兩,熱門的就只好忍下去,想辦法借筆記搞小抄,甚至考試作弊,務求六十分順利拿到文憑。沒前途的,就一心想著轉系轉學,等到沒辦法轉系轉學的,就雙修輔系教育學程。最後再不行,就上補習班蹲一兩年,想辦法弄得熱門研究所念念。
這樣的學習系統之下學生,對於概念密度高的文字閱讀能力,自然不增反減。對於學問的學習和了解,也都抱持著隨便的心態。腦袋更是渾渾噩噩,難以吸收新知。
許多人在臺灣拼了老命混,抱怨學校爛老師爛,但一出國唸書,就乖的像什麼一樣。一週一門課得念完一本英文書,也是乖乖念。報告得用英文寫,也是拼命寫,並沒有人說不想念,不想寫,甚至熬夜也樂在其中。學的還不都是同樣的東西,外國的月亮比較圓的背後,可能有其他顯而易見,但卻未被人重視的問題。
例如,學習環境的嚴重不良。嚴格老師被討厭,高分好過老師大受歡迎。學生之間比爛不比好。學生在不懂的狀況下,也無法被老師引誘出學習興趣和熱忱。高等教育的教授,缺乏同理心,只會做研究,教學能力嚴重不足,甚至口語表達能力差者也所在尤多。然而受限於大學制度,教授聘任制度的問題,僅會教學無志於研究者的人才,並無法成為教導學生學習的老師。
老實說教,各大學入門課程需要多高的程度?研究所高年級乃至碩士畢業,綽綽有。餘重點是啟發學生的熱情和興趣,讓更多人讀的懂書,願意投入這個學科。可惜現今臺灣大學教育的教學課程安排都非如此走向,搞的艱澀無比,難以親近。
我們臺灣最愛向美國看齊,然而美國的教授制度分研究型與教學型。許多以教學為主的老師,並不一定都是博士。這些老師並不一定要成為學校的專職人員,許多課程其實交由講師,比某些坐擁高學位,為從事研究的老師好的多。
話題扯太遠了。說了這麼多,都是想解釋,無論要學習語言學習一門新學科和事物,搞懂其中的字詞和思維邏輯,乃是關鍵中的關鍵。閱讀也是如此。
其中,搞懂字詞,更是關鍵中的關鍵。因為若不懂字詞,那麼邏輯更是不可能摸透。那麼,什麼是字詞?字詞為什麼易學難精?
因為語言的歧異性和豐富指涉性的特質。語言本身並不精確,而是相當模糊。語言中的字詞本身,並沒有意義。字詞本身的意義。是透過與其他字詞的差別所定義出來的。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大陸地區和臺灣地區對於同樣一個外來字的翻譯常常,就選擇以不同的字詞命名。例如臺灣稱computer為電腦,大陸則翻為計算機。兩個中文字完全不同,指的卻是同樣的東西。在讀簡體書碰到計算機就知道意思是電腦(而非我們臺灣指的計算機)。
許多搞翻譯的人,或許喜歡在學術書的字詞翻譯上大作文章,認為自己選用的某個字最精準,這是某種語言程度和天份的表現。然而,如果換一種角度來看,只要新詞的引進之後,第一個取得共識的翻譯字彙就定為標準翻法,那麼會比臺灣現今許多翻譯書中概念翻譯各行其是,不看英文原文不知其意者亦有知的情況好的多。特別是彈頭學者為了標榜博學或程度,特愛另創新譯法。偏偏又只有他一人如此翻,造成閱讀混亂的情況更多。
這個例子正好用來說明字詞本身的意義,是藉由和其他字詞的差異與對比所定義出來的。一個字可以擁有許多意思,只要放在上下文的時候,能夠透過和其他字詞的差異,進而讓閱讀者清楚比對出字詞的意涵的話。
這個特質也正是為什麼我們現代人讀文言文、臺灣人讀外文、大一新生學習新學科上,比較生澀困難的原因。因為這些文章或語言的字詞,都不是我們現在慣用或曾用的,因而顯的陌生。
符號學的就在於研究這些字詞組成的建構方式。每一個字都是一部文化史,裡面都有滿滿的演變和規則源流與特點。學術語言難懂就在於學科裡面每天都有新的術語和概念被創造發明定義,更有甚者,不斷的推翻原有概念的定義,添加新意。例如社會學中的文化、社會等概念,光定義就有數十種上百種之多。種種都有道理,更令新接觸者萬分頭疼。
學術文章或理論中的術語密度概念過高,讓初學者、讀者難以親近。明明一件用白話文生活用語就可以講清楚,學術文章卻得用上諸多敖口繞舌的學術概念來談。添加閱讀障礙。
語言是由文字所組成,而文字就是一種符號,用來代表所指稱的東西或意涵。符號的定義則是透過符號與符號之間的差別來完成。因此,當我們盡可能多的去了解每一個字背後的意義,在閱讀時便可以透過差異性來判讀字與字之間的關係。
一個符號是由能指與所指所組成。所指指的是一個概念或對象,例如「一個不會走也不會說話的小孩」。而能指則是和所指連結在一起的一個聲音或影像,例如「嬰兒」這個字的發音或你對嬰兒所產生的影像,就是上述所指所指稱的「一個不會走也不會說話的小孩」。
在學習語言或學科時,碰到一個新的陌生的看似不懂的新字時,就把它在認知上將他當做一個獨立的(但卻又和其他所指有關聯)的符號,並且找出這個所指背後的能指(通常就是這個字的意思、定義和解釋,可以透過文章上下文,自己過去的經驗,查相關字典,詢問老師或同學來定義),然後利用影像或者聲音的方法,或者其他方法,將所指與能指結合起來,在腦中的知識庫中,創造一個屬於這個所指的新資料,往後,在碰到相同的能指時,便可以從腦中搜尋出所指或其他相關資料然後加以判定
在閱讀文章時,最怕的就是碰到新的不認識的概念,阻礙的閱讀的流暢,導致閱讀的不順利或不了解,因而對閱讀產生不了興趣。此時,只要把碰到的新字或概念當作一個未知的個體,先存而不論的放在腦袋中,括弧起來,不去理他。繼續讀你的文章,把文章中所遇到的新字或不懂的概念,全部括弧起來放起來。把文章讀完之後,先根據所了解的部分判讀其意思,緊接著再回頭把所有不認識的新字查過字典。再把腦中原先的括弧解開,把自己猜想的意思與字典查到的意思兩相對照,查看自己透過上下文猜出來的和字典所說的相差多少。若相差的越來越少,代表你所能掌握的資訊就越來越多,你已經越來越能夠掌握這個學科或語言的使用規則和邏輯。透過這個反覆的檢測過程,你腦中對於該學科或語言的知識庫也越來越豐富,如此良性循環,閱讀或學習自然駕輕就熟。
在新學科的學習上,選讀之書要由易漸難,就像剛學英文的時候,所選讀的絕對不是厚重的古典文學,而是改編版或者外國的青少年讀物。單字少,又不難的東西。如此循序漸進,逐漸累積腦中的相關知識庫,學習障礙才能夠有效的破除,也才能夠因為一直有所得而充滿熱情。
文/zen
文章的構成
一篇文章的組成,是由字組織成詞,再由詞接連成句子,句子推演出段落,最後段落再構成文章。如果是書,可以看作是長篇文章,章節可以視為長段落,道理都相同。
閱讀文章,沒有一步登天的捷徑。即便一目十行、百行,也都必須從字著手。字,就是了解文章、判讀文章的核心元素。
那麼,字是由什麼組成?中文字是象形字,西洋字為拼音文字。看起來天差地別,但使用者卻都能夠用的如雲流水。原因無他,習慣了。
文字的使用,正是在於習慣。約定俗成,便是文字之流傳通用的關鍵。西方社會在印刷術發明廣傳以前,文字的拼音隨各地方發音不同的關係,並沒有固定的寫法。因此,一各字有許多種的拼法,也沒有固定的拼法。加上手抄的自行修定和改動,文字的功能比起口語來得低。直到印刷術之後,字詞的拼法才逐漸確定也確定了各民族語言的成立
反觀中國,自秦始皇書同文之後兩千多年,直到中國人民共合國頒布簡體字為止,文字的書寫與使用都是固定的。
文字的固定有個相當大的好處,那就是人們能夠透過文字判讀出字本身的意思。認識的字彙越多者,就越能夠判讀出文章內的豐富意涵和巧妙。
說一篇文章的閱讀關鍵在字詞的了解與否,只要舉個簡單的例子就可以說明了。當我們一開始學習英文德文法文等拼音文字時,由於所認識的字彙和片語並不多,因此在閱讀文章時,總是有種窒礙難行的感覺。要是文章的核心關鍵字剛好是我們不認識的新字彙,那麼就更增加閱讀上的障礙了。
雖然可以透過上下文或其他文字的意思,猜測文章的主旨和大意。但是可能猜錯不說,就連猜本身,也得認識夠多的字彙和片語才行。於是單字片語的背誦,成為學習外語成敗的關鍵。
同樣的,若我們把學習每一個新的領域和科學,都當作學習一門新的外語來看待,那麼了解背誦該學科的字彙片語,就顯得非常重要了。那麼,什麼是學科的字彙?簡單來說就是學科本身的概念,片語則可以等同為學說或理論。舉例來說,當我們沒有念過任何社會學的文章,第一次接觸時,會對書中出現的「角色」、「性別」、「社會階層」、「慣習」、「場域」、「社會資本」等社會學概念感到似懂非懂(那是因為社會科學的概念多半借用生活世界常用的文字,或者因為這些概念的成功發展,被融入生活用語,然而學術用法卻未必與生活用法相通),對於「結構功能論」、「社會現象學」、「知識社會學」、「交換論」、「理性選擇」等學說感到不知所以。進而認為社會學枯燥、乏味、無聊、難懂,便丟下書,跑去看電視或打電動了。
若是教授文章的老師或學長,因為自己已經太過習慣這些學術字彙和用語,用的理所當然,而無法對初步接觸的讀者或學生耐心提醒和教導的話,就更容易讓學生感到無聊,而放棄學習了。
不只社會學如此,其他像政治學經濟學法律等學科均是如此。法律更是一門充滿學科專門字詞和用法的學問,但因為念法律的出路看似比較光明,因此許多學生願意咬牙忍耐。至於社會學這等看似無用之用的基礎學科,許多學生就樂的把書丟在一旁,找更有趣的事情做了。
是社會學無聊嗎?並不是!是學生太笨,不受教,程度太差嗎?也不盡然!而是在進入學科之前,對於學科本身的基本組成元素,並沒有打好基本工的關係。
學好一門新的學科,就像學好一門新的外語一樣。首先必須搞懂諸多新的字彙,甚至必須要背誦或者勤察字典。因此,大一新生如何學好自己的學科,便是要找一本學科專門字典。
我記得大一時,還沒有什麼好的社會學字典。同學們和我一樣,讀社會學課本,查的都是一般的英文字典(也是因為用英文教科書的關係),查到的都是字詞的一般意思,對於理解文章,並沒有太大的作用,就這樣糊裡糊塗的念了下來。
我還記得大一的時候,老師要我們查「現象學」這個字。我翻遍手上的中英文字典,都查不出現象學。現在自然沒那麼蠢了,知道可以查哲學字典,或者找相關專書。可是當年小大一,初接觸社會學,根本不知道去哪裡找輔助工具。學校老師也沒說。背了十二年書的填鴨學生如我,自然如此。
所以說,對於一門新學科,之所以無法產生興趣或者讀了感到無聊,有很大的一部分是不知道書裡面的學術觀念講的是什麼。而教書的老師都是博士,對這些學科概念和理論早已爛熟。於是,一個是完全不懂,一個是懂過了頭,沒辦法理解完全不懂是什麼意思的情況下,許許多多學生,在大一社會學入門課程,就已經打壞了胃口。
更別說其他學科選修社會學的同學,對於那些課程學生們更顯得一點興趣都沒有。老師也認為學生沒興趣學而馬虎隨便教教,結果是浪費了社會學這麼好的學問。
社會學的好或壞,在此就不多討論了。總之,花了這麼多的篇幅,想說明的是,無論要學好一門語言或學科,背生字記片語打基本工都是不可或缺,而有好的環境和輔助工具,甚至好老師,當然可以讓學習更輕鬆有趣。
例如,把你丟到美國半年一年,英文對話自然沒問題。因此,把你丟到一個充滿學科氛圍,講話用語都得用社會學概念的世界裡,自然久而久之你也會懂社會學。
問題是,社會學並不是一種生活語言,至少沒有一個生活世界的人,滿口社會學。除了社會學界或社會系。然而,社會系大一新生,自然是沒有這個底子。而前幾屆的學長,可能也早在惡性循環下,只剩下少數人對於社會學有興趣而懂得社會學語言。
這時候,如果想要建立起一個使用社會學語言的環境,讀書會或者小組學習是不錯的輔助。不過,最為根本的是,要讓自己盡可能的學會理解社會學語言中的基本構成元素~概念、學說、理論。不只學社會學如此,學其他學科乃至語言都是如此。
語言的易學難精,就在字這一個層次上。就像學英文好了,只要懂得兩三千個常用單字,簡單的英語閱讀或對話,其實應該就沒有問題了。然而許多非英語國家的學生,可能單字都背了一兩萬個,卻還是講不出來。除了沒有練習的環境外,最重要的原因就在於搞不懂英文本身的結構和邏輯。
這些結構和邏輯,被人為的以歸納法規納成文法,文法裡有各種教導你學習了解詞性片語成語時態規則的用法和使用時機。這些東西放在學科來說,就好像是一個個的概念學說理論和公式。
在這些公式和規則的交互作用下,原本對我門來說已經很陌生的單字,於是更雪上加霜,難上加難。再加上語言本身的歧異性豐富性指涉性代換性等等,許多人就被擋在一篇篇看似複雜難解的文章之外了。
然而,沒有閱讀文章,不去了解字詞概念,就更學不好語言或學科。於是久而久之,就漸行漸遠了。
再回頭來說字詞難學,其根本就在於字本身的意義太多。像中文裡面一個字,有多種讀法是為破音字。一個字更有多種意思,放在不同的上下文裡有不懂的解法。更別說近年來因為網路興起的各種新興演化用法。
為什麼大多數時候,我們都了解該怎麼解/用/讀文章裡面那些充滿歧異性和豐富指涉性的字詞,原因無他,習慣而已。
學科並不語言難,中文更難。因此能學得懂中文,自然可以學得懂任何學問或語言。但看方法對錯與否而已。
這說的幾乎是學語言的老生常談了。然而,若把這個老生常談放到閱讀或學習新學科新事物來看,其道理卻是通用的。只是多數的大學教授,並不能體會如此簡單的道理。對於大一新生的教學,賦予要不是太多太難,便是太過沒有效率的教學方法。弄得學生沒有興趣學習。
閱讀也是如此。書有難有易,哲學專門書與漫畫書都是書,但內容難易與豐富性有趣性可能天差地別。讓一個剛上大學,讀慣八股制式教科書,課外書只有漫畫電動與電視網路的大一新生,突然之間得承受一整個新學科。
許多人多半拿出實用主義的態度,再加上先入為主的學科刻板印象偏見傳統等觀點,對自己所念的學科秤了秤斤兩,熱門的就只好忍下去,想辦法借筆記搞小抄,甚至考試作弊,務求六十分順利拿到文憑。沒前途的,就一心想著轉系轉學,等到沒辦法轉系轉學的,就雙修輔系教育學程。最後再不行,就上補習班蹲一兩年,想辦法弄得熱門研究所念念。
這樣的學習系統之下學生,對於概念密度高的文字閱讀能力,自然不增反減。對於學問的學習和了解,也都抱持著隨便的心態。腦袋更是渾渾噩噩,難以吸收新知。
許多人在臺灣拼了老命混,抱怨學校爛老師爛,但一出國唸書,就乖的像什麼一樣。一週一門課得念完一本英文書,也是乖乖念。報告得用英文寫,也是拼命寫,並沒有人說不想念,不想寫,甚至熬夜也樂在其中。學的還不都是同樣的東西,外國的月亮比較圓的背後,可能有其他顯而易見,但卻未被人重視的問題。
例如,學習環境的嚴重不良。嚴格老師被討厭,高分好過老師大受歡迎。學生之間比爛不比好。學生在不懂的狀況下,也無法被老師引誘出學習興趣和熱忱。高等教育的教授,缺乏同理心,只會做研究,教學能力嚴重不足,甚至口語表達能力差者也所在尤多。然而受限於大學制度,教授聘任制度的問題,僅會教學無志於研究者的人才,並無法成為教導學生學習的老師。
老實說教,各大學入門課程需要多高的程度?研究所高年級乃至碩士畢業,綽綽有。餘重點是啟發學生的熱情和興趣,讓更多人讀的懂書,願意投入這個學科。可惜現今臺灣大學教育的教學課程安排都非如此走向,搞的艱澀無比,難以親近。
我們臺灣最愛向美國看齊,然而美國的教授制度分研究型與教學型。許多以教學為主的老師,並不一定都是博士。這些老師並不一定要成為學校的專職人員,許多課程其實交由講師,比某些坐擁高學位,為從事研究的老師好的多。
話題扯太遠了。說了這麼多,都是想解釋,無論要學習語言學習一門新學科和事物,搞懂其中的字詞和思維邏輯,乃是關鍵中的關鍵。閱讀也是如此。
其中,搞懂字詞,更是關鍵中的關鍵。因為若不懂字詞,那麼邏輯更是不可能摸透。那麼,什麼是字詞?字詞為什麼易學難精?
因為語言的歧異性和豐富指涉性的特質。語言本身並不精確,而是相當模糊。語言中的字詞本身,並沒有意義。字詞本身的意義。是透過與其他字詞的差別所定義出來的。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大陸地區和臺灣地區對於同樣一個外來字的翻譯常常,就選擇以不同的字詞命名。例如臺灣稱computer為電腦,大陸則翻為計算機。兩個中文字完全不同,指的卻是同樣的東西。在讀簡體書碰到計算機就知道意思是電腦(而非我們臺灣指的計算機)。
許多搞翻譯的人,或許喜歡在學術書的字詞翻譯上大作文章,認為自己選用的某個字最精準,這是某種語言程度和天份的表現。然而,如果換一種角度來看,只要新詞的引進之後,第一個取得共識的翻譯字彙就定為標準翻法,那麼會比臺灣現今許多翻譯書中概念翻譯各行其是,不看英文原文不知其意者亦有知的情況好的多。特別是彈頭學者為了標榜博學或程度,特愛另創新譯法。偏偏又只有他一人如此翻,造成閱讀混亂的情況更多。
這個例子正好用來說明字詞本身的意義,是藉由和其他字詞的差異與對比所定義出來的。一個字可以擁有許多意思,只要放在上下文的時候,能夠透過和其他字詞的差異,進而讓閱讀者清楚比對出字詞的意涵的話。
這個特質也正是為什麼我們現代人讀文言文、臺灣人讀外文、大一新生學習新學科上,比較生澀困難的原因。因為這些文章或語言的字詞,都不是我們現在慣用或曾用的,因而顯的陌生。
符號學的就在於研究這些字詞組成的建構方式。每一個字都是一部文化史,裡面都有滿滿的演變和規則源流與特點。學術語言難懂就在於學科裡面每天都有新的術語和概念被創造發明定義,更有甚者,不斷的推翻原有概念的定義,添加新意。例如社會學中的文化、社會等概念,光定義就有數十種上百種之多。種種都有道理,更令新接觸者萬分頭疼。
學術文章或理論中的術語密度概念過高,讓初學者、讀者難以親近。明明一件用白話文生活用語就可以講清楚,學術文章卻得用上諸多敖口繞舌的學術概念來談。添加閱讀障礙。
語言是由文字所組成,而文字就是一種符號,用來代表所指稱的東西或意涵。符號的定義則是透過符號與符號之間的差別來完成。因此,當我們盡可能多的去了解每一個字背後的意義,在閱讀時便可以透過差異性來判讀字與字之間的關係。
一個符號是由能指與所指所組成。所指指的是一個概念或對象,例如「一個不會走也不會說話的小孩」。而能指則是和所指連結在一起的一個聲音或影像,例如「嬰兒」這個字的發音或你對嬰兒所產生的影像,就是上述所指所指稱的「一個不會走也不會說話的小孩」。
在學習語言或學科時,碰到一個新的陌生的看似不懂的新字時,就把它在認知上將他當做一個獨立的(但卻又和其他所指有關聯)的符號,並且找出這個所指背後的能指(通常就是這個字的意思、定義和解釋,可以透過文章上下文,自己過去的經驗,查相關字典,詢問老師或同學來定義),然後利用影像或者聲音的方法,或者其他方法,將所指與能指結合起來,在腦中的知識庫中,創造一個屬於這個所指的新資料,往後,在碰到相同的能指時,便可以從腦中搜尋出所指或其他相關資料然後加以判定
在閱讀文章時,最怕的就是碰到新的不認識的概念,阻礙的閱讀的流暢,導致閱讀的不順利或不了解,因而對閱讀產生不了興趣。此時,只要把碰到的新字或概念當作一個未知的個體,先存而不論的放在腦袋中,括弧起來,不去理他。繼續讀你的文章,把文章中所遇到的新字或不懂的概念,全部括弧起來放起來。把文章讀完之後,先根據所了解的部分判讀其意思,緊接著再回頭把所有不認識的新字查過字典。再把腦中原先的括弧解開,把自己猜想的意思與字典查到的意思兩相對照,查看自己透過上下文猜出來的和字典所說的相差多少。若相差的越來越少,代表你所能掌握的資訊就越來越多,你已經越來越能夠掌握這個學科或語言的使用規則和邏輯。透過這個反覆的檢測過程,你腦中對於該學科或語言的知識庫也越來越豐富,如此良性循環,閱讀或學習自然駕輕就熟。
在新學科的學習上,選讀之書要由易漸難,就像剛學英文的時候,所選讀的絕對不是厚重的古典文學,而是改編版或者外國的青少年讀物。單字少,又不難的東西。如此循序漸進,逐漸累積腦中的相關知識庫,學習障礙才能夠有效的破除,也才能夠因為一直有所得而充滿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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