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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087

多數時候我聆聽,聽到的多是所愛非對的例子,於是單相思,於是奉獻肉身哪怕只是貪歡,哪怕只是一時愉悅,不能天長地久只好曾經擁有,但,真是如此嗎?更多的是在一夜過後愛上幹炮的那人,愛的發生練習,往往是負面輪迴。

羅毓嘉寫<給絕望的狠角色們>裡提:「如果做愛只是純粹的性交,不快樂的時候就找人幹炮,幹完了,通體舒暢。但偏偏會覺得有什麼不滿足的,好像有愛,又好像沒有。好像想要愛,又害怕負責,於是繼續做愛,繼續打炮,或許沈溺於自己還純情的那段時光,然後醒來發現那些過去就像水光下的月影,鏡花水月夢一場,還是只有自己孤獨的肉身可以憑依。久而久之,幹過更多的炮,卻有了更多的寂寞。」

肉身,寒單。

「純情」的角色到後來都是「絕情」的角色,亦是一種演化/進化。

我不解的是那些愛的苦痛的朋友,於是我想起鍾文音寫《慈悲情人》。

她寫:「曾經我們得了情愛過深的潛水夫症,再也無法親近。一旦親近就是傷害,所以我們需要慈悲……」我不斷思量,慈悲是甚麼?可以量化嗎?要用甚麼來度衡?

她原因寫的清楚:我們都只是別人的一小部分,但這一小部分卻被擴大成全部。於是我們的人間愛情生活,折磨彼此,常在纏繞。

我突然想起王盛弘寫:愛情是現代人唯一涉險犯難的。

攀登戀人之山,顯的困難重重。那些我所知的戀人飛行故事,過程中亂流頻繁,尚未抵達目的地就在轉機的中途背過身離開。不是再見,是,不見。

我在PLURK裡提及小說不斷的製造相愛的兩個人因誤會/誤解而分開,又想盡各種辦法破鏡重圓,這破鏡重圓的過程就是老梗不老梗的奧妙所在;然而,現實生活裡的分開與分手,哪是如此?多半是不堪的如劈腿、偷吃被抓、因誤會在一起又瞭解而分開、因家人反對、因無法結婚、因坐牢被抓……

小說與現實如此背離,我們仍一本又一本接著看下去!?

鍾文音寫:如果我們再次在古老的愛情故事裡重聚,是因為我們心中還有信仰¬¬----信仰這種美,這種單純的全然奔赴,這種隨著成長而流失的情懷。

一如陳奕迅唱「給你」(《上五樓的快活》):可是我 相信愛 我信異想才會日有天開 可是愛 我相信愛 就算一切都像 獨白

對「愛」深信不疑者,多數都演著獨角戲(那些共舞者何其有幸!),說著獨白。然後共同嘶吼著:我愛~~~~(飆高音)

《慈悲情人》以施靈月/月尼娜(女主角第一人稱)為出發點,談身邊經過的男女,談她的愛與被愛。她深愛著身體有所殘缺的初陽(最美好的最初),初陽有遺傳的精神病因子,常年居住偏遠深山修行之地。沒有辦法被撬開心門的月兒與浪子安城渾渾噩噩的度過大學三年,遠走他方到尼泊爾遇到信守諾言愛她入骨的星子。可是她只能夠越逃越遠,逃到紐約遇到故人,她寫:「必須要穿刺往事的那個空洞,然後在核心裡把它流失。」

故事持續前行,紐約、龐貝城、迦太基遺跡,最後回到海島上,回到屬於她自己的生命現場,檢視這些愛與被愛、逃跑與追逐、背棄與信守的所有。

以為早已經練就了揮別的手勢,之後應該可以揮別更艱難的揮別。「而不知道其實當下的轉身不難,難的是往後在漫漫長夜的記憶轉身。」

這是最深刻的情愛之書,卻連動著我看著身邊受愛磨折的人們,在戀人愛裡每一個姿勢,都是,愛的眾生相。

我們都在歷劫,涉險,只因為我們,為愛而生。我希望正在歷劫的你們,都能夠修成正果。願,歲月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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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cottel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