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是會納悶他們怎麼看我,凌晨兩三點不睡(明明明天一早十點要上班,工作時間往往長達十個小時),卻窩在房裡看書、看網誌、寫寫字。那些用力生活、用心生活的blogger們,不也都在豐富生活之餘盡情書寫,用寫,頂住遺忘。
可每個人的時間都是24小時,於是必得犧牲睡眠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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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時候我聆聽,聽到的多是所愛非對的例子,於是單相思,於是奉獻肉身哪怕只是貪歡,哪怕只是一時愉悅,不能天長地久只好曾經擁有,但,真是如此嗎?更多的是在一夜過後愛上幹炮的那人,愛的發生練習,往往是負面輪迴。
羅毓嘉寫<給絕望的狠角色們>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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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句話敲進我的心裡:不能戀愛,就出門旅行吧。
讀完張子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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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而言,到不了的地方就用「書」吧。
李鼎一開始寫:「不要一起去旅行,取消吧!免得連朋友都做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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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會庸人自擾的那類人,自微網誌和臉書風靡全世界,我想,認真寫blog的人應該是減少許多,至少比blog全盛時期少。看過相關資料提及許多人的blog總是經營不久,很快的荒廢不再使用,或者是久久才更新一次。前陣子我留意到某雜誌在徵選固定會在blog上發表書評的blogger,所謂的網路寫手,要進行合作計畫。
現在有許多高流量在網路上具高知名度的blogger會試用許多廠商的產品(多數一開始就會講清楚說明白),當這樣的形式放到出版業或電影行銷公司,不難想像會他們與或多或少有影響或傳播能力的blogger合作,雙方互惠,但運作的機制就如同剛剛提及要先在文章或者blog中揭露清楚,光明正大且透明,以免該blog的讀者因為相信該blogger最後卻有了受騙上當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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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離題,你為什麼買書?應該是說,你為什麼閱讀?
剛開始接觸江國的小說時候我從來沒想過,原來她的女主角普遍都喜歡看書,她寫到桐子夫人:「我常常想,書本之於母親,大概就等於愛情之於我。就連父親的喪禮上,母親都拿著書。當然她沒有離譜到翻開來讀,但也猶如信仰堅定的人隨身攜帶聖經一樣,片刻不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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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荷花時期的愛情》像是感嘆年華老去,另一半已不再用激烈姿勢去燃燒生命去愛的老男人與老女人的故事。朱天心寫丈夫的前世是男朋友,應該是同一人,卻在2-30年間,態度、愛度、持久度有如此大的轉變。彷彿所謂的夫,是隔壁的誰,關於愛,是不能做還是不想做?女人多麼希望是前者而不是後者,那意味著所有的浪漫/荷爾蒙全都無效。
愛。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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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截然不同的我,魔羯座的冷靜及射手座的熱情,在不同的場合展現。射手座的自己,情緒波動大,自然而然就可以融入當下情境,可,魔羯座時的自己,卻需要極具強烈的情感波動,才會受到影響。去年陳雪《附魔者》,屬於濃度強烈的穿透後者的我的作品。
一向不愛過激的作品,並不是指作品裡頭許多有場面、 動作的那種過激,而是偏愛平凡無奇的敘事卻情感卻暗潮洶湧的作品,像乙一的《暗黑童話》,江國香織《冷靜與熱情之間》。當我接觸到包覆大海嘯般情感的《附魔者》,除了大呼過癮以外,卻不免會有後遺症,讀太多會被小說中濃烈的一如台語劇那般的轟轟烈烈上窮碧落下黃泉的感情裹的喘不過氣,沒有辦法一口氣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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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_Signature work yet to come
書和雜誌的分野在哪?設計師和藝術家有何不同?設計對生活的幫助以及生活對設計的發想,這兩者相互影響的狀態如何?有時候人生竟不如一份長文案。
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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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睡覺時做夢,有人醒著做夢,而醒著做夢的人比較可怕,因為他真的會去做。」---T.E.Lawrence
延續《島內出走》的熱血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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