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照片:碧潭橋。

看小說,總有些作者愛寫番外篇/外一章,那標示了在正文之外的樂趣,另外也可能作者跳脫本文的旁支細節,反正,是隨作者的心意。(我正宣告這篇也是隨我心意沒主題的亂談)

我在交換日記終章一文裡頭引用詹宏志說過的一段話(收錄在《他們說》一書):「真實的人生是在書之外,所以,最終的對照,一定還是要到生活上來。但人生苦短,不是有那麼多機緣來接觸那麼多東西,書就變成一個替代性經驗,可能以點皮毛、有點空虛,但它給我機會讓一輩子可以過二十輩子的經驗。(中略)

書其實是一個召喚,是要你去見真實世界本身。現在更多更好的書,可是書不是憑藉的全部,有更多可替代的東西,所以書反而沒有過去那麼有力量。」


我覺得我努力的在書本以外的生活裡找尋意義,對我才有的意義。

我們不可能獨立於人群之外,我們還是在那其中被含括;不過,每個人卻又都是完全不同的個體,各自有各自的想法、價值觀、態度、處事原則、對生活的想望,不過也同樣具備了人生下來就俱備的原型。我以為,要超越原型,除了各種教育(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還有閱讀。

閱讀讓我的視野不一樣,也是閱讀讓我向內探索自己,但,讓我更加的認識我自己,除了閱讀之外,還有生活的點點滴滴---稱之為「經驗」---的概念。而且,兩者並沒有誰可以凌駕誰之上的高低之分,你必須親身體驗過後,你的閱讀才有可能帶你進到不同的領域,去理解不到那個高度就不能領會的概念。生活之中除了物質的種種,各種精神上的,都曾有人寫,先讀,我們就先一步得知。

張愛玲:先看見海的圖畫後看見海;先讀到愛情小說,後知道愛。張愛玲說這是現代人的嚴重問題。

我已經不用強迫我自己讀,我想,除了讀之外,還得去經歷,經歷過後,再讀,或許滄桑,或許頓悟,或許就又更加開通了。但,要經歷,卻又對自己過去經驗十分在意,那像是帶在身上的罪一般。要嘛,你除罪,要嘛,你心甘情願帶著。所以,書寫是必然的。

我不知道那些文學家們,無論寫小說的、散文的、詩的、評論的、導讀的,在寫下了跟自己身世有關的文章/書本後,是不是能夠活的更加輕盈,是不是能夠對自己的過去有所交代、解釋,替自己開脫了??我不知道。

我不想求假,我想求真。這樣,我才不會愈活愈求圓謊。

最近我對於多方關係的審視,我才發現許多人與人的關係都是用磨合、容忍加上逃逸所建立起來的,我們對於彼此的觀點想法從不花費心思溝通,我們對於彼此認為對方真正是個怎麼樣的人毫不關心,我們不願意深入的去了解對方跟自己的合在哪裡,而是不斷放大對方跟自己的差異。

很多人用很多的藉口開脫,尤其是現實。因為我現在忙於□□(框框內請自己填入理由),所以疏於……。如果我們對於真正的對方有所理解的話,不會說出這麼沒有誠意的話。這是我的一些觀察,也是題外話了。

一如星期六的見面,你約莫也得知我的想法。我撞到之後,我在找不是友人們可以告訴我、不是書本裡頭可以讀到的,我自己生活的來由。

也許那會讓我跟別人愈有差異,但是那也是我的選擇,甚者,那會讓我更加開心。無論我站在什麼位置,我都會想到我現在是為了發覺自己,然後讓自己生命更加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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