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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我以為我不擅長書寫極為生活化的內容,應該是說沒想到我對生活裡這一些記憶,深刻的超乎我的預期。以為不會記得的,不過一旦落筆,回憶似乎從手上流向筆尖,並非由頭腦可以控制的。

我帶了書以及雜誌,但打開筆記本寫下了第一行之後,就像打開了對的倉庫,記憶的倉庫。源源不斷關於關鍵字rain的相關直接/間接記憶便作用著,本想開玩笑寫rain不就是韓國天王,但是這樣的冷笑話似乎與那一篇感性取向並不和。

我沒想過要當作家,也沒有要矢志走上那一條路,只不過單純的書寫這一些。我一個人坐在星巴克點了咖啡,一隻八元的skb藍色原子筆,黑色塑膠外皮圈樁合性筆記本,便可以令我開心的待上幾個小時,書寫著,閱讀著。

我知道自己還是會將這樣的工作key成電腦檔之後上傳到blog,讓我認識不認識的人閱讀。也許有人會喜歡,會留言告訴我,有人覺得文章總是太長所以想到才會來看一下,也有人默默看完之後就離開,未曾留下任何隻字片語。

無論如何,這是深深的影響了我自己,沒想到過會開始漸漸地可以與一些人有一些交集。

曾經煩惱過,因為總是文章字數許多,有人向我這樣的提過,為此煩惱了一陣子。不過思及自己書寫的初衷,便漸漸的能夠平衡回來。每個人的風格本來就大相逕庭,或真的也許相似。不過這種屬於我的連綿獨語,應該就說我個人行文上的風格。

如是。

從國小三年級拿到作文簿開始書寫,真正的作文程度漸入佳境是國二國三,當時導師就是交國文的,他自有一套他自己的方式在訓練我們。不過高中老師到試署隨性作風,大多時間是讓我們自己發揮。我還記得國中寫過的某個作文題目是:天涼好個秋,當時覺這題目真困難。

我還猶記老師的提點,寫作要鳳頭,豬肚,豹尾。開頭要像鳳頭一樣吸引人;中間的”承轉”,要像是豬肚一樣東西多;結尾的部份要像豹一樣有力,最好還要能夠前後呼應。行文過程中要先想好在下筆,減少贅字的產生……。不過這一些都只是一些方向性的,最重要的還是多觀摩別人的好文章以及勤於練習,遇到好的字句可以背誦記憶,為成自己的資料庫。

現在我仍會看到頗佳的遣詞用句仍會留意並且記住,點滴的累積長久便可以有所差異。

即便書寫的理由是如此的簡單,但骨子裡的高標準仍不時會出現告訴自己,是否能寫的更好,是否可以更有趣,還有沒有其他的方式??

猶記一段時間的文章都是有個概念或想法先行,爾後才導出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這之中便會有自己想法上的迭宕起伏。我也曾透過通篇的暗喻,寫出閱讀起來應該會比較有趣味的文章。

說到底也只不過是因為個性中的高標準以及多變在作祟,書寫到後來是漸漸的在還原起自己。

當獨語文字的質與量漸漸的堆疊到某個自己看了都會心慌的程度,其實這些文章也就開始變成一個作者的拼圖,我們透由這些去拼湊出書寫者的某種直指本人最底層的本質。

倘若你是信奉作者以死的概念,那麼很有可能你就不相信如此。你認為讀文章不是在拼湊作者,而是還原自己。因為是你(閱讀者)賦予所讀的文章意義,如果你沒有去讀,那對你一點影響都沒有。

我又扯遠了。

我也只是一為我也藉由自己的書寫,自己的創作去理解自己。我以為我有太多的複雜及矛盾,有如迷宮,有如拼圖。文章或許能(或許不能)拼湊出就算是部分,但是也是自己的自己;文章或許是線索,或許是假線索,指引自己網迷宮深處進去,去找真相。也可能發現假象,雖沒找到真實,但至少也戳破了謊言。

這是我打國小開始寫作文,國中開始寫日記的最初之際,從沒想像過的可能。不過卻還不恐懼於如此,越愛越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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