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

一段日子沒也寫信給你,不知道你過的好嗎??

我明白這是不可能知道答案的問題,但是我每一次都會問你,好像只要這樣我就聽到你的回答,我想你一定在我不知道的地方過的很好,對吧!?

我在2003年的12月認識你,現在都已經是2006年,不知道我還會寫多久的信給你,以前我寄到你信箱的信我都還留著,只是我已經把可以聯絡到你的方式給抹去了。真實的你住在我不知道的地方,不過有一個你一直住在我心底,還有一個你一直住在我的回憶裡。

我已經沒有辦法仔細的想起你笑起來的樣子,我已經沒有辦法辨別你的聲音,我不是那些MV故事裡頭的主角,永遠記得你的樣子,永遠有辦法在茫茫人海當中分辨出你的聲音。我甚至連大一同學的名字現在都已經不清楚了,那麼你到底算是什麼??

已經不會有人提到你,因為我的日子裡頭都是一個人,雖然有要好的朋友,但是哪也僅止於跟她常常一起出去逛逛,分享一些生活裡頭的瑣事。雖然我沒告訴過你,但我對於有戀人的朋友給予相當的空間,盡量避免去打擾他們的生活。

前一陣子,有幾個人打電話來給我,我已經很久沒接到他們的電話,一霎時不知道要說什麼。其實我對他們也是曾經有過好感的,只不過我知道他們各自都已經有對象,我曾經自嘲的說,該不會我是個第三者命吧!?但我總是會想到你,你就不是,你是我生命裡頭的美好。

你給我的太多,到現在依然是,只是這一些事情我沒有辦法很清楚的在朋友面前表露,就算是跟我最麻吉的也是如此。說起來我私心很重,我想要獨享你,你只能是我一個人的回憶,這麼說來你應該算是我的神祕戀曲,他們曾經在那一段日子裡頭知道你是誰,但是從未認識你。

我想起一個故事----未曾相識。

女主角到日本去遊學,發生車禍,是有人故意的。之後她摔到河裡頭被一對老夫婦救起來,當時這一對老夫婦喪女不久,女主角又跟那老夫婦的女兒很像,於是在女主角醒了並且失憶後,當成親生女兒一樣照顧。女主角在失去記憶的情況下遇到男主角,在男主角的追求下跟他結了婚,育有一子。

女主角的父親不放棄任何的希望,終於在日本找到女主角。女主角一看到他的父親便暈了過去,在醒來的時候想起一切,可是卻忘記了它的小孩以及他的丈夫,回到了台灣。故事有趣的就是男主角發瘋似的尋找,之後在台灣找到了女主角,故事隨之發展,當然最後女主角想起了一切。

有時我會這麼希望,希望是不是可以就這樣忘記。但是愛過的記憶仍在,在記憶的最深處,你不由自主的會再一次喜歡上對方。記憶只是被關在一個倉庫裡頭,那裡需要一把特製的鑰匙,只要碰到了那個特製鑰匙,這些記憶就會被開啟湧出。就會明白,愛,是最神奇的一種情感。

既使我不記得你的臉,你的聲音,你的笑容。不過我的身體就是清清楚楚有著喜歡過你的烙痕。

那不是我犯罪的懲罰,那是我心動的記號。

一直以來,我沒有辦法在你面前表現出自然的我,我認為你太完美,太不像真的。就像是休葛蘭在新娘百分百說的:「超真實的,但是真的很棒。」但是新娘百分百是電影,是童話故事,是夢想;於是在真實人生裡頭實際上演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更何況,我連統一發票200元都沒有中過,這種好運輪不到我。

為了證明我自己,我完成了對你的承諾。之後你在我的生活裡頭消逝,就像是去了一趟桃花源之後,在也找不到通往那裡的路,那像是把絕無僅有的一次好運給全部用光了,那便是最好的回憶,最好的時光。我沒有去找任何與你相像的人,我沒有陷入尋找一夜情的慾海浮沉,我沒有放任自己用下一段,下下一段,下下下一段戀情去填補。

我們在不對的時間相遇,對你而言我也不是你的對的人,所以我們的緣分僅僅於此。我想到小說---戰鬼,知道自己不久於人世,於是拼死也要一圓自己的夢,去償還她父皇虧欠男主角的一切。女主角在男主角不知情的情況下為其祈福,派式神保護其在戰場上的安全。

我想我是反了過來,你給了我一段美好的回憶,於是我願意為你祈福,就算你沒有配帶我曾經去求給你護身符,就算你在之後忘記了我這一個人。那緊緊是我想為你做的一件小小的事情,不足掛心。你送給我的鑰匙圈我還保存的好好的。

希望你最近一切開心,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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