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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出處:革命中途


看到Jerry分析男性雜誌《Esquire》日本版、美國版及繁體中文版的差異,覺得太有趣了。

舉例而言,在台灣,Esquire、GQ、FHM、marie claire、COSMOPOLITAN、VOGUE、BAZZAR,這些雜誌都被歸類在同一個模糊籠統的通稱:「時尚雜誌」。前三種是男性時尚雜誌;後四種則是女性時尚雜誌,除此以外,你難以分辨出它們的不同。

但是在美國不是這樣子的,這些雜誌各有各的風格,各有各的客層,區別顯而易見,話題、立場和筆調有很明顯的區隔。不像它們的台灣繁體中文版,一片模糊。

這些雜誌到了台灣會變成這樣,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這些雜誌在台灣所剩的功能僅有"fashion"一個面向而已。若翻閱這些雜誌的美國版及英國版, fashion其實只佔了很小一部份,可能不到30%,其他70%是生活或文化的層次,很多的軟性新聞和專題報導,例如兩性關係、家庭問題、生涯規劃、生活情趣等等。很多並非居住在美國大城市的婦女,這些雜誌甚至是她們學習主流文化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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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我一定要借到那ㄧ本<�你不相信的事>,標上粗體的是我相當相當相當喜歡的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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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光遊樂場

轉載<日常的警醒與象徵──張惠菁《你不相信的事》評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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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出處堂皇迷戀


堂皇迷戀
◎張惠菁  (20040603)


時間甜蜜而詭詐,在迷戀中你就比較甘願地對它繳械了。把自己變成一個,不那麼像自己的人。或者那從來便是我,只是若不藉由對另一個人的迷戀,就無從現身。

我以為愛情當中最為精采的,乃是迷戀乍現的時刻。


存在著各種的關係。有的你只能靜靜坐在他身邊看一場電影。有的只宜在夜間的酒館裡相遇。有的必須是長距離,久久收到一封簡訊。有的是壓抑的,在e-mail裡用表情符號曲折表徵不可指稱的情緒。有的你總是在挫折的時候想起他但絕不能在那時候打電話給他。有的你可以隨時安全地見面但永遠不會絕望地想念。有的理解但不靠近。有的靠近,但別想理解。這許多的關係都是部分的。但部份也就代表了全體。

我們總是容易忘記,愛情乃是一種命名。於是它就跟所有的命名一樣,既構成意義蛛網裡不可少的一個端點,也遺漏著更多的空白。克莉絲緹娃:「由於想要命名所有的東西,他便碰上了……不可名者。」用愛情去命名一種關係的危險是,永遠會有更多的無以名之。那時你是為維護愛情這符號的有效性,而轉過頭去視而不見呢?還是束手無策坐視符號系統的崩潰?

所以,我恐怕沒有辦法好好地談論愛情。尤其當它老是跟幸福,婚姻,人生的出路之類過大的題目連結對舉。許多的戀愛發生了。許多的依賴,不安,與憤慨被偽裝成愛。但是如果把那些關係,還原到最小的單元,往往只是肇始於迷戀的時刻,那突如其來的,很可能是恍惚的一現。這樣乍現的迷戀值得我們更誠實的對待。它應該更堂而皇之。如果它是短暫的那麼它的短暫應該被尊重,不該被人類對付時間的種種策略所扭曲,不該被生活的布局,對易逝事物的焦慮恐懼,甚至不該被性,所延展。愛情是一種命名,迷戀是命名還來不及發生的時刻。

迷戀近似一次出發旅行。一種忽然掉進你生活裡的動機。一個向量。為一次迷戀而開始的一些新嘗試,比如說衣服,忽然開始換一種方式打扮自己了。今年春天我狂熱地愛著一條極細身牛仔褲,一件平領寬袖的黑色絨上衣,白色麻質圍巾。於是對一個人的迷戀也重疊了這些自我的裝飾,也等同身體與這些織品之間的關係。甚至後者要比前者更為直接而感官。每天你把自己放進這些織品裡,成了那個形狀,穿著這個新的自己出門,與從前微妙地不同著。向來不買也不戴戒指手環的我,從抽屜翻出之前親族送的一條銀手鏈來,開始天天戴了。(是因為他稱讚我手腕好看嗎?)那是手感沉重得十分舒服的一條手鏈,掛著一個可以打開的墜子,裡頭是個錶。中午吃飯時小芝注意到了,詭祕地,以為墜子裡嵌著相片而笑著問了:「是哪個honey呀?」我打開給她看:「是時間啊。」

避免將迷戀的事端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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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來源:http://blog.chinatimes.com/taweichi/archive/2006/01/28/36955.html

文/但唐謨

(經作者授權代貼, 可以自由轉貼)

(原刊2006年1月破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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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無數大獎的《斷背山》簡直是今年最大的電影話題。行銷似乎有意強調「斷背山只是一個簡單的愛情故事」,企圖拉攏廣大的異性戀觀眾。從一方面看來,這並沒有錯。《斷背山》確實是一個簡單的愛情故事,它講述一個禁忌、無法被接受的愛,就像「羅密歐與茱麗葉」,或者種族戀、階級戀。這種故事確實有普遍性(universality),容易感動觀眾;《斷背山》也是這樣的故事。

但另一方面,《斷背山》絕對不是簡單的愛情故事,因為並不是每個人都會被這部片感動。我看了兩次《斷背山》,當電影激情場面出現時,同性戀觀眾感動到無法呼吸;同時卻出現﹝一定是〔對同性戀很緊張的〕觀眾﹞的笑聲;那是一種「被懾人的畫面嚇一跳」的笑,一種對這部片非常沒有禮貌的笑。至於國內外保守派對這部電影的討伐,只有證明了一件事:《斷背山》是一部bona fide, in good faith同志電影。

(BONA FIDE是拉丁文, 英文即 IN GOOD FAITH: 即, 貨真價實的, 而且誠信的)



從電影的角度,《斷背山》有兩個重大意義,第一個是對「西部片類型牛仔神話」的破解,這一點已經有很多討論,我曾經在個人部落格為此被惡意攻擊到懶得再講了。

比較特別的倒是《斷背山》在同志電影脈絡中的重要性。李安曾經表示:「美國牛仔形象一直是同志族群的『終極性幻想』,就像中國武術﹝中的猛男﹞」。武打猛男的同志性幻想,我們有了張徹;美國牛仔具像的同志性幻想,似乎只有在Tom of Finland的漫畫中驚鴻一瞥;《斷背山》很大膽地在主流電影中補足了這一塊最禁忌也最色情的幻想空間。

另一方面,或許男同志確實喜歡看很妖野、很多皇后耍寶的同志片。但是別忘了!男同志都是drama queen。蕩氣迴腸、愛到死去活來的故事,同志最喜愛了;而且,「悲情」永遠是男同志隱藏在「妖野」歡笑表面下心碎的那一面,就像《藍宇》、《美少年之戀》,和《斷背山》。

我以前總認為,好的同志電影,一定要同志來拍,否則一定不是「真正的」同志電影;《斷背山》證明了這是錯誤的;好的同志電影,只有同志才能決定(decided by the audience)。

李安其實只是以他一貫的工作原則,用一種誠懇細緻、努力嚴謹的態度(= in good faith),拍一個他所喜歡的故事;然而從《斷背山》,從他所指導的希斯萊傑和傑克葛倫霍爾,那些讓同志心悸激盪的眼神和淚水中,我看到導演對於同志社群真正的尊重,因為只有對同志尊重的導演,才會讓同志感動。

《斷背山》絕對不可能只是一個愛情故事,只要同性戀恐懼、同性戀歧視、對同性戀獵奇的眼光仍然存在,《斷背山》就永遠不可能是個簡單的愛情故事。有網友看過這部電影之後,非常了不得地說出他的大發現:「《斷背山》真的只是一個愛情故事,根本不是同志電影」。

那些人的大發現(出自於他們對於同性戀的恐懼)只有證明一件事:《斷背山》真的是同志電影。WE NEED MORE GOOD FA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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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你會認同,但是我相當喜歡裡頭的一些觀點,而且我也寫過類似的文章。

這人寫的真好,我也不知道從誰寄給我的,如果有出處歡迎告訴我一聲。

之後補上。

=============================
DEAR 熾和:


是在五月初的時候收到你的這封信的,放在信箱裡一段時間
了,一直找不到一個好的時間回你的信,生活太忙,時間被
瑣事切割得太碎,很難好好靜下來做些事,喘口氣,讓乾燥
的心靈補充養分,得以再次舒展起來。

以前是一年可以寫 2、3本日記的人,從19歲到現在,已經整
整寫滿了近20本的日記了,而開始出社會踏入職場(其實是
回到學校工作)之後,這兩年來,剛剛好寫了兩本,一年有
時還寫不到一本,連裡面大多的記載都是生活的陳腔濫調,
美好的詩句蠻少,深刻的場景貧乏,氾濫著上班族的枯燥與
無力。

星期三來咖啡館的一路上,滿天忽明忽暗的雲暗湧著,從我
住的五結到宜蘭,天色變化異常,雲彩像剛洗好澡的古代牧
羊犬,新舊態兼具,讓人感覺很複雜。

於是那天我在咖啡館裡拆開了一本新買的日記本,在第一頁
寫下看到的天色與街景,與感受,最後寫下這樣的話:

「走過蘭陽大橋,陽光變得那麼的亮烈,溪南的陰霾一掃而空,
無止境的未收割的田地都是活生生的,
綠色與黃色交織,風一吹,像抖動的織品,
我感動的想要去狂愛,像蘭波與魏倫,
想一路大聲唱歌,想回到從前,
再次鼓起勇氣,一點也不愛惜羽毛,去愛,去獻身,
一點也不怕皮開肉綻......」

才幾天,現在坐在同一個地方,用電腦把字打出來,我卻有
點想笑了,當天的確很感動的,寫下這些句子的片刻也都是
真的,但老實說,現在的我很想笑自己,現在,的確怕痛了
些。

「想回到從前,再次鼓起勇氣,一點也不愛惜羽毛,
去愛,去獻身,一點也不怕皮開肉綻......」

這對我,也不太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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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以下的問題都相當相當的經典,而且也都相當贊同,

重點是我的態度也是如此,提供大家作參考。

最近在整理以前的電子郵件,如果有好的文章拿出來大家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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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八個經典問題 ... 你想過了嗎?


問題一 :

如果你家附近有一家餐廳,東西又貴又難吃,桌上還爬著蟑螂,

你會因為它很近很方便,就一而再、再而三地光臨嗎?

回答:你一定會說,這是什麼爛問題,誰那麼笨,花錢買罪受?


可同樣的情況換個場合,自己或許就做類似的蠢事。

不少男女都曾經抱怨過他們的情人或配偶品性不端,三心二意,

不負責任。明知在一起沒什麼好的結果,怨恨已經比愛還多,

但卻「不知道為什麼」還是要和他攪和下去,分不了手。

說穿了,只是為了不甘,為了習慣,這不也和光臨餐廳一樣?


—— 做人,為什麼要過於執著?!


問題二 :

如果你不小心丟掉100
塊錢,只知道它好像丟在某個你走過的地方,

你會花200 塊錢的車費去把那100 塊找回來嗎?

回答:一個超級愚蠢的問題。


可是,相似的事情卻在人生中不斷發生。

做錯了一件事,明知自己有問題,卻也不肯認錯,

反而花加倍的時間來找藉口,讓別人對自己的印象大打折扣。

被人罵了一句話,卻花了無數時間難過,道理相同。

為一件事情發火,不惜損人不利已,

不惜血本,不惜時間,只為報復,不也一樣無聊?

失去一個人的感情,明知一切已無法挽回,卻還是那麼傷心,

而且一傷心就是好幾年,還要借酒澆愁,形銷骨立。

其實這樣一點用也沒有,只是損失更多。


—— 做人,幹嗎為難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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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別人那看來的,請到這裡去。


『如果有一個宰制我寫作的主題,我所有的執迷,就是記憶—因為我懼怕遺忘,正如我懼怕仇恨與死亡一樣。』— Elie Wiesel


推薦閱讀:

45度c的溫度--我們都要做個勇敢的人

--公視討論區當中,每個人分享著這部戲(45度C天空下)給觀眾的感動,許諾著:「我也要學習付出。」但是,戲看到最後竟然才發覺,「付出」意味著的不是遙遠的非洲大陸上的實踐,也不是放棄原有的武器而前往山區或是守護河川,而是走在你原有的道路上,用「心」對待每一個人,包含你的親人、朋友。那便是一種「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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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Beautiful Male-李欣頻

台北的藝文圈、流行圈,早已被越來越美麗優雅的 gay佔據了,連異性戀的男人、女人也得向他們虛心學習怎麼打理髮型、怎麼穿配衣服、怎麼把房子弄得有品味、怎麼品酒、怎麼烹調美食、怎麼調情、怎麼過上流美的生活......這也就是Knowledge頻道酷男的異想世界」 (Queer Eye for the Straight Guy)很紅的原因。

以前小時候心目中的美男子,是「尼羅河的女兒」裡的曼菲士、「源氏物語」的光源氏。然後這些美男子從少女漫畫走出來,穿上Ferragamo鞋、套上HugoBoss西裝、提個LV的運動包,在男性時尚雜誌裡展現他們的奢華品味。現在,這美男子從雜誌中、櫥窗裡走出來,我們已經可以在足球場上,看到比他老婆還美的貝克漢,在籃球場上看到讓所有人尖叫的喬丹,在電視上看到長髮飄逸的F4和瀧澤秀明......,我已經開始習慣在高級 Spa做臉、洗頭、按摩時,隔壁躺的是正在敷臉、修腳指甲的男模,而不再是更年期作抗老化的歐巴桑;我也開始習慣聽到一群美少男的聊天主題是:誰的乾姐、乾媽給的零用錢比較多、哪一家的保濕美白保養品比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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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一個比一個美艷的男同志好友,連跟我去看早場 190元的廉價電影,穿的卻是一身 19900元的緊身皮衣褲,一副在夜店釣人的樣子。不放過任何一場米蘭、巴黎時尚服裝秀的他們,連上俱樂部的一只LV網球包,及腳邊那條哈士奇的LV頸圈,就比我全身上下加起來的行頭還貴上十幾倍。他們擁有的袖扣,比我所有衣服上的扣子加起來還多。他們一雙 Gucci帆布球鞋,我可以買一百雙夜市涼鞋。他們送我的振慾泡澡精油及接骨木眼膠,是 VIP年度消費大戶的贈品。

這些各個有來頭的男同志菁英,每個人的房子都上過家居或時尚雜誌,而我自民國89年以來的報紙,現在還堆在我那向老榮民租來的老房屋裡沒清走。我以前的生日法式大餐與薰衣草手工餅乾,都是一個留法的 gay朋友親手做給我的(他還嫌我的廚房既簡陋又骯髒沒品味),而我現在唯一養活自己的方式,就是會把康師傅的泡麵煮得還不錯吃。他們每月上頂級髮廊做挑染及維生素護髮,我的一頭亂髮已經半年沒碰過理髮師的剪刀。現在他們去上瑜珈、打坐、煲湯、練曲線,我日益發福的啤酒肚,讓我看起來比他們更像中年男人。

看到這些男貴族們如此不知民間疾苦地自戀奢華,我簡直活像是個家裡沒男人、等待紅十字救援的邋遢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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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品味有待加強的異性戀男子,和邋遢到不忍卒睹的懶女人,透過電視、報章雜誌、車廂廣告、名店櫥窗......全面接受男同志們的洗腦與訓練。我還記得,在即將出席一場記者會之前,與兩位男性時尚雜誌主編用午餐,一身名牌的他們,坐在東區一家擺滿了名畫名酒的義大利餐廳裡,望著我自大學以來就沒改變的平民穿著,同聲嘆息並且拼命搖頭,他們一個說要帶我去微風廣場買衣服、鞋子和包包,一個說要帶我去安和路上IN髮廊換髮型,並到「米蘭.米蘭」挑個有型的眼鏡--看樣子,我被這些美男子徹底勞改的過程,可以錄成節目帶寄給 Knowledge頻道「Queer Eye for the Daggy Girl」。

這也就是為什麼「搞定男人--男同志給女人的性愛指導」這本書,是男同志作家Dan Anderson寫給異性戀女子最實用的教戰手冊,因為他自己就是男人,也很懂得怎麼取悅男人,否則女人怎麼知道男人的性感帶到底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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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因為去愛情海旅遊,拍下了一系列照片,後來還出了一本書--我的心遺留在愛情海的作者Justin,又有了新作品,這次是位於法國的普羅旺斯。陽光撒落在普羅旺斯,這次的照片有多了滿多關於人物的圖像,感覺更加不一樣,喜歡她的人趕緊去他的網站看看。

他在網站上面有個小連結可以進到他的blog,Justin 生活札記。可以去看看他學著做菜的照片,那些食物阿,看起來真令人食指大動。噗,我又餓了。

關於普羅旺斯,跟它最早是在文字上遇到。

Provence
provence

ps 這照片不是他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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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連續看到兩篇在討論台客的文章,一個是think of joe關於台客的網摘,另一個則是colaccl.com 台客這篇文章。之前買了誠品好讀第五六期,封面故事是「台客熱,正騷熱?」一些相關的文章你也可以在這裡找到。在封面故事裡頭當然是介紹了許許多多關於台客不同的詮釋,有一篇台客圓桌論壇,請到幾位來談關於台客美學,台客意識,台客血統…等,我到覺得可以看看。

  19~20號舉辦的台客搖滾演唱會,伍佰、陳昇、豬頭皮、張震嶽都參與演唱,我喜歡伍佰在誠品好讀裡頭""台客表演‧如何台客,怎樣搖滾?""的最後一段文章:
  
  如今「愛台灣」的觀念在政治上已經完全被搞砸了,窄化成為一種政治意識形態,「台灣意識」反而變的不太能講。比方你去中國,就會有人很愚蠢的以為,講台灣國語的就是支持台獨,「愛台灣」並成一種禁忌。(中略)
  
  其實真的看不起「台客」、對「台客」有負面評價的人也不是那麼多,大多數人只是有點懷疑,對「台客」和「台客的意義」不想關心。(中略)

  「台灣味」不一定是重點,「台客」的價值是有自覺的創造自己的味道,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停止向自己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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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起來就覺得寂寞,那就像「寂寞」兩個字清清楚楚放在那,怎麼也無法忽略或否認的。也許是清早羊打來兩句匆匆要掛的電話,也許是室友奔向新的愛情的亢奮,相形之下我還是待在只有自己的巢穴中。從去年年初以後我就無法再滿足於和大多數人停留在表象的流通中,如果大部分契合與了解是不可能的話,那不如斷了淺薄之交,所以就理所當然地孤獨寂寞起來了。這種時候只要再加上對現世種種的輕微憎厭,很容易就擴大成世不容我我不容世的悽愴感,和人之間的交談嘻笑成為一種浮面的偽裝,就像反射動作一樣頂多只能打發時間罷了。

罷了罷了,關於人存在的孤寂這件事,至少我還有書,還有旅行的夢想,還有可以打發時間的浮面交流。

在活與非活之間,我們存在。
與其枯坐在原地,不如邁步向前尋找機會,也許會犯錯,也許無助,但絕不後悔。

踽踽獨行於大街,決定由思緒為我引路。觀看著身旁熙來攘往的人群、川流不息的車燈、街頭激情的霓虹,交織成城市裡閃爍的光影,比星星還絢麗、還醉人。

人們的腳步依舊匆促,無視城市的天空已被夜色包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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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 卑南文化公園

前B到新家拜訪
晚餐時間我順手煮了晚餐
端進房間時,他很驚訝我在跟他分手後竟然學會了做菜
他在我之後交了新男友
他說兩個人在一起久了總會進入了不修邊幅的境界

我就想起了一個單身理論:
是不是單身的人因為單身
就會不禁提醒自己要更好,要更努力
所以會去健身/作菜/沉澱/重視外表/充實自己

我發現我跟他分手後反省自己的缺點好多年
覺得自己很弟的形象玩不過日後20到30歲的日子
便開始跑健身房,改變個性,大力改造形象
因為要增重所以開始重視營養而學會做菜的本領
竟成為了那個晚上感動他的一個時刻

聽見前B口中兩個人在一起久了總會進入了不修邊幅的境界這句話
我忍不住想:如果當年我沒跟他分手,我現在應該不會成長那麼多吧
我望著桌上那一碗海鮮玉米濃湯發呆
我還是很愛我前B,但也由衷感謝我們分手帶來給我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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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不像是上面那篇短文所說的,我真的有失戀或者怎麼樣,但是我不得不同意我有愛美的傾向。不過我想因為是單身,所以要對自己更好,因為我並沒有其他的人可以來照顧我,於是我需要更多的本事以及本領才行,才能夠讓自己過的更有品質。但是請不要任意武斷的曲解我的話,有人可以照顧就可以完全的依賴他人,我想對於愛情當然是一回事,但是過度得依賴並不是我所欣賞的方式,我只是懂得愛自己。

那一篇關於托斯卡尼豔陽下的影評是這樣寫的:「電影中說,義大利人不曉得火車什麼時候會通行,但是先把鐵軌鋪好,終有一天會行車的,愛情的世界也是如此的,只有走出自怨自憐的生命陰影,只有真的能夠充份享受陽光、和風、文學和藝術的歲月,走出期待愛情敲門的歲月,或許邱比特就在下一個轉彎處等著你呢,而且,就算邱比特不來,你的日子過得照樣精彩。」

我欣賞的只是這樣的生活方式,雖然他是如此的不同意的說:「你只是在等人,你是被動的在等人。」我想我只是想走出期待愛情敲門的歲月,充分享受屬於我的歲月,如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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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情歌能包含多少的愛?是很多,還是很多很多?

一條圍巾能留住你的體溫多久?是很久,還是很久很久?

一個擁抱可以是多長?是很長,還是很長很長?

一顆星星究竟有多遠?是很遠,還是很遠很遠?

這些都不重要,因為你在我心中的份量,很重,很重很重。

一份感情能維持多少年?是很多年,還是很多很多年?

一個念頭可以有多快?是很快,還是很快很快?

一個月亮可以有多圓?是很圓,還是很圓很圓?

一片楓葉可以有多紅?是很紅,還是很紅很紅?

這些都不重要,因為我對你的情很深,很深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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